《理想国》
正义之争
色拉叙马霍斯认为:不管在什么地方,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。
格劳孔对色拉叙马霍斯的论证复述:
一、正义的起源与本质
人们说:做不正义事是利,遭受不正义是害。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。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尝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,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。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,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,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: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,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。打这时候起,他们中间才开始定法律立契约。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、正义的。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。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中——所谓最好,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;所谓最坏,就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。人们说,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中,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,就不是因为它本身真正善,而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,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定什么契约,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——除非他疯了。
二、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,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事作恶。
(格劳孔以吕底亚的牧羊人故事为例,传说该牧羊人机缘巧合下得到一枚能让人隐身的戒指,借此为非作歹,勾引王后,杀掉了国王,夺取了王位。)
假定有两只这样的戒指,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各戴一只,在这种情况下,可以想象,没有一个人能坚定不移,继续做正义的事,也不会有一个人能克制住不拿别人的财物,如果他能在市场里不用害怕,要什么就随便拿什么,能随意穿门越户,能随意调戏妇女,能随意杀人劫狱,总之能像全能的神一样,随心所欲行动的话,到这时候,两个人的行为就会一模一样。因此我们可以说,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,证明没有人把正义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事,心甘情愿去实行,做正义事是勉强的。在任何场合之下,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,他总会去干的。大家一目了然,从不正义那里比从正义那里个人能得到更多的利益。每个相信这点的人却能振振有词,说出一大套道理来。如果谁有了权而不为非作歹,不夺人钱财,那他就要被人当成天下第一号的傻瓜,虽然当着他的面人家还是称赞他——人们因为怕吃亏,老是这么互相欺骗着。
三、不正义之人日子过得比正义的人要好得多。
不正义的最高境界就是嘴上仁义道德,肚子里男盗女娼。
柏拉图以城邦的正义切入,进而探讨个人的正义,由大见小。起初,讨论城邦的建立过程,公民的分工,以及城邦拓张造成不可避免的战争(也可以说这是战争的起源)。最后得出结论: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、干自己的事情。
四、不正义者和正义者的形象比喻
但是一个正义者从人间得到什么呢?如果应当讲真实,情况不是如下述这样吗?狡猾而不正义的人很像那种在前一半跑道上跑得很快,但是在后一半就不行了的赛跑运动员。是吗?他们起跑很快,但到最后精疲力竭,跑完时遭到嘲笑嘘骂,得不到奖品。真正的运动员能跑到终点,拿到奖品夺得花冠。正义者的结局不也总是这样吗:他的每个行动、他和别人的交往,以及他的一生,到最后他总是能从人们那里得到光荣取得奖品的?
政治制度
政治制度的变动全都是由领导阶层的不和而起的。如果他们团结一致,哪怕只有很少的一致,政治制度变动也是不可能的。
附:柏拉图的最高理想
他的最高理想,哲学家应为政治家,政治家应为哲学家。哲学家不是躲在象牙塔里的书呆子,应该学以致用,求诸实践。有哲学头脑的人,要有政权,有政权的人,要有哲学头脑。